神界中的一代枭雄,吞噬神帝叶帆,被暗算后,重生到了一名刚去世的少年身上后,就开始了一段逆袭之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横扫各路天才,吓傻最狂的仇敌,从下等界域,一路杀到上界,复仇成功后,最终成就一代无敌至尊!
系统为了完成业绩,强行把女主拖进小说里。为了表示歉意,给女主安排了个女主的角色。可是它没说这是一篇女配逆袭文啊!!!
我真的很喜欢铠甲勇士,至今仍然,当然仅限于前几部 在KFC社死的他融合光影石穿越到提瓦特大陆,获得铠甲召唤权。 而这一切的一切要从他遇见蒙德侦察骑士安柏开始。
爱,还是不爱?!这还真是一个问题!要是放在十年前,穆青一定不会陷入到如此的犹豫不决里难以自拔。如今,当她一个人在这寒风刺骨的城市街头游荡的时候,曾经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仿佛仍在耳边回荡。那些温香软语、那个男人呼出的热气和在她耳边留下的那种痒痒的、麻酥酥的感觉,仿佛还停留在昨天一样。“未来,咱们要买一栋大house,满墙头都是蔷薇花的那种……还要生好多宝宝,每天就是趴在落地窗前,看蔷薇花开……”他知道她喜欢蔷薇花,也常常会突然表演魔术般的拿出一支支花来,逗得她哈哈大笑。“没听说吗?石老人立了几千年,今天凌晨被雷电劈塌了!”“真的假的?海没枯,石头倒是烂了,哈哈哈……”身边一对小情侣,大声说笑着从穆青的身边走过。那背影,像极了曾经的他们!穆青蓦地愣住了!"TMD,回不去了……",穆青狠狠的一脚将眼前的一个空空的青啤易拉罐踢飞,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那个曾经被她称为“港湾”的,依然还没有蔷薇花开的家的方向大步走去……
血色的曼陀罗生长在荒野上,娇艳欲滴,却难以采摘,那是万千人可望不可及的事物。毕竟,在死亡中臣服于它的灵魂才是它最好的养料。
"本书以日记形式来写的,[ ]里面内容是我说的话,其他都是以这本日记主人的方式来讲述,日记主人或者主角是来自另外一个次时空的人,肯定每人都觉得自己生活的次时空才是正确是唯一的。这本书写的方式会和别书有很大的差距,如果你看着这种风格不喜欢那就不要看了,本书是通过泰拉瑞亚这款游戏改写的,版本是1.4.4,但是原来这款游戏是2D的,而且没有较为完整的背景、剧情, 本身官方就想让玩家自己想象剧情、背景,所以我会对有一些地方进行改变、填充用于能正常的写下去。本身因为是DKS世界来的,所以是有耳朵以及尾巴的,这很正常,原本是带着一些武器的,伤害会以游戏进度来增加,如果你非觉得这是金手指的话,那你带着把斧头穿越,斧头也算金手指吗?尽量不在书里说,所以有点长捏~"
拥有召唤演义世界的武将,在异世界开启烽烟战火
我只是想要用这个故事告诉爱情是美好的但后面你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发生不管怎么样你要相信自己在别的地方有人深深地爱这你
苏锦是一名大三学生,因熬夜看小说导致猝死。她死后见到的第一个人竟自称是小说世界的守护神,让她去拯救什么烂尾小说世界!什么?拯救烂尾小说世界?没问题!守护神大人!只要您能够让我复活,别说拯救烂尾小说世界了!就算让我给您当牛做马都成!
穿越至异界天罡大陆,且看小人物陈升如何成长为一代天尊。
主人公雨夜送外卖,意外被闪电劈中,穿越到五百年后末世,肚脐上莫名出了闪电标志,连带获得神秘系统,在系统的帮助下,主人公游走于两世界间,获得权利、美女、财富,逐一击溃丧尸王,进化兽领主,丧尸兽王,争霸一方。
大道路遥遥,我柳风手握长剑,前世纵横疆场数千年,立下悍马功劳,却战死雨最后一战。未知会有今世,却遇这妖兽浩浩如烟海,我唯有手握长剑,立于人族修者之巅,再战且战。来来来,吾乃世间柳剑神,尔等妖魔还不快快退去!
【重生+年代+男主忠犬+双洁】22世纪的富二代柒柳柳有钱有颜有帅哥,还没来得及享受这大好的青春,啪叽,穿越了,直接穿到七十年代,在这里,艰苦奋斗、吃苦耐劳才是时代宗旨,享乐主义是要不得的。还好,老爸老妈都是肉联厂的,这下子肉不缺了。嘿?穿越还附带了妹控的大哥,聪明有本事的三哥,一夸就脸红的二姐?还有一个比她脸皮还厚的男人。柒柳柳觉得,这趟穿越之旅还是值得的。且看一个小小女子,如何在七零年代,活出不一样的美好人生吧!
高天太饿了,是真的太饿了。不是他不想出门去吃饭,但是一推开门高天发现,门口不是熟悉的楼道,不管试了多少次都一样。不管了,总比饿死强吧!
为渊家报了仇的渊敖,原本以为就此逝去,却被时间秘法传送到一个平行时空中的末世时代。已经为了渊家复活精疲力竭的渊敖,并不打算随波逐流所谓的求生,况且还要去适应新时代的规则,他更想躺平了,结果——诶?这末世觉醒的能力怎么跟他的修仙之力这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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