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瑶穿越到了陌生朝代,她想结束被奴役的命运,想有自己的生活,不想被这个时代同化,只想一个人慢慢老去,她也不想过勾心斗角的生活,可是她被那个男人看上,他不会放过她,几次出逃,也被抓回来,但是明瑶不会认命,那个男人也不会放过她,“你不愿意没关系,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放过你,好好和我过吧,小明瑶。”温峤抱着明瑶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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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花吗?有时候,花也能带来神奇的力量——在这个世界,花儿们缤纷开放,争相斗艳。而吸收了天地精华,带有魔法和力量的花儿们,被称为神花。神花能给修炼者带来很多有趣的超能力,这些就等你来发掘了。
十五六岁的那束光,那道身影,让路晨曦记了好久,久到她都没有想到,年少时的心动,似乎很深刻,刻到心上……
主角是如何在末世对抗残酷的世界人性是否被淹没还是只是为了求生放弃人性在一棵大树下开启了他们的故事无系统,无开挂,首先声明不是爽文
吃人的人造生命 Armor(埃姆尔)在世界里横行,拥有着埃姆尔和人类两者DNA共同存在的年轻人真城(克勒斯)因此诞生,在社会里以侦探的身份揣摩人性,在战斗里以神一般降临赎兽心。兄弟、爱人、责任皆落在他的肩上,他究竟该作何选择,是自我内心中所谓的那份天真的正义,还是顺其着自然的法则;为埃姆尔、为人类还是为自己,究竟什么才是对。真城(克勒斯):赫拉,真的会有人类和埃姆尔和平共处的世界吗?赫拉:或许吧但那太遥远了,等待的无非是人性的崩塌或是兽性的灭亡可终究只有将其一方赶尽杀绝
黎元世界,文明初始。天地之间衍生出三气、三蛊。 天玄三气:才气、骨气、凌云气。地元三蛊:妖蛊、蛮蛊、群芳蛊。 才气者,口吐风雷,题字成兵,奋笔疾书,写出金戈铁马。气壮山河。 骨气者,录符祭礼,神通天降,吟诗作画,绘出魔纹构装。气镇妖蛮。 凌云气,天地道统,登高长吟,能震得乾坤斗转。深海咆哮,能惊的潜龙飞天。 大周末年,绯月当空,妖颜惑众,江山裂变,天下掀起寻妖猎艳、群魔乱舞之风。 纲常倾倒,春秋黯淡,破败千年,却不出一尊圣王! ……
男主被"天朝一哥"(银环蛇)一口送到上古时代,重生成了龙族三公主……
你把我从深渊中拉出来,日后,无论你是否会喜欢我,你都是我的救赎。
在这片吃人的大地中,陆潇在卡兹戴尔醒来。“疼!”这是这位后世传奇人物穿越的第一句话。
本书收录二则以香港为背景的奇情故事:1. 游院惊梦--神秘男人来到报馆,就是为了和女记者讲故事?男人的身份是什么?他有什么企图?他为什么坚持讲一个情节荒诞的故事?2. 再来一次--当红电视台女主持遇上婚姻危机,正当她万念俱灰之际,竟然遇到一个奇怪女孩,她有办法让女主持的人生重来一次!
江年,一个颇有名气的小说作者,竟然猝死在电脑前!好在她并没有完全死透,而是穿进了自己的小说里……啊等等,她竟然穿成了大反派的道侣?!
我叫如意,天生阴阳眼,12岁那年觉醒与鬼怪沟通能力。经营一家叫如意堂的店,有一个叫吉祥的搭档,吉祥九世善人,还有一世功德圆满,克一切鬼怪。
张尚雨已经快三十岁了,眼瞅着自己努力了十几年,好不容易就要结婚了,幸福的日子正等着他,结果一朝莫名的穿越,把张尚雨整得那是一愣一愣的。可要说穿就穿了,偏偏他醒来时,原身竟是个痴傻的大高个!而他之所以能穿进这具身体里,无非就是这傻子体弱多病,没多少活头了。但这都不是让他苦恼的事,真正让他觉得别扭的是,这傻大个的娘子居然是个丑八怪!还真就字面意义上的尖嘴猴腮、獐头鼠目、貌若无盐。自从恢复意识后的第一次照面,张尚雨就差点硬生生被吓昏过去,不过他的适应力还是挺强的,慢慢他就觉得再丑也就那样了。但老天爷好像就是看不惯他似的,这傻子的爹娘侄嫂都想撵他们一家离开后另立门户。张尚雨的确不否认他是喜欢美女,也有着爱美之心,可当他看着那个能为傻大个下跪求情的女人,一种名为责任的念头逐渐充斥了他的心里!一把拉起还跪在地上的丑妻,已经多少有些适应妻子那副尊容的张尚雨抬手抹去了她脸上的眼泪。既来之则安之,他一个长在红旗下的优秀青年,难道还养不活这三个人了?这具身体即便不是他的,可现在既然被他占了,那他自然会安顿好原身的妻子儿女,如此也好歹算是回报了……。
在小说中领略中国历史的魅力,展开一场波澜壮阔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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